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会计专业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财务会计专业工作人员4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有关条件详见《安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财务会计专业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www.chsi.com.cn)验证;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安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10月12日)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akzxyy.com)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安康市中心医院行政办公楼3楼人事科(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南路85号)
3.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安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笔试
报考财务会计1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中心医院网站另行公告。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标准而报考岗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3倍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小于3倍的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报考财务会计2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中心医院网站另行公告。考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财务会计1岗位的人员,其笔试、面试按百分比计入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体检
报考财务会计1岗位的人员,依据其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顺序。报考财务会计2岗位的人员,依据其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组织考察范围,考察内容主要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中心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考试场所,报名、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引导到发热门诊检查处置。
应聘人员应及时对健康监测进行自查自报,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尽快就诊排查并及时告知招考单位。
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报名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
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应聘人员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2.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安康市中心医院 0915-3284108
监督电话: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915-3212068
附件:
1-安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财务会计专业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安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财务会计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安康市中心医院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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