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7日至2003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认证;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附件1)。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拟聘用结果、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进行。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ihe.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28日(8:00至12:00,14:00至18:00),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915-7828079。
3.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有关材料: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应聘人员报名前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白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附件2),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信息等资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面试以后环节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总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ihe.gov.cn/)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应变)、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等能力及仪表举止。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ihe.gov.cn/)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请市人社局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市、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面试。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面试前 14 天内从外省来白河县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考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五、重要提示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现场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以备面试前现场查验。
(三)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关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ihe.gov.cn/)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附件1.《2021年白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2021年白河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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