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范围、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加大稳岗返还实施力度,我市根据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及扩大保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全面落实新举措。
措施一: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
措施二: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
措施三: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足1年且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我市城市低保标准580元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措施四: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措施五:加大稳岗返还实施力度
《通知》规定,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进一步放宽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享受条件,提高返还比例,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型企业,将稳岗返还标准由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到100%。在确保基金安全前提下,通过内部数据比对核查,对今年以来已按50%标准申领稳岗返还且目前仍然存续的中小型企业,按新的100%稳岗返还标准予以核算,直接补发到企业账户;大型企业参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名单划分,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执行;困难企业、小微企业稳岗返还继续按照陕人社发【2020】4号文件执行。
措施六:简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位于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的工伤失业办公室申请,也可以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s://zwfw.shaanxi.gov.cn/)或“安康市政务服务网”( 网址 http://portal.ankang.gov.cn/)网上申请。经办机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自审核通过次月起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受理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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