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单就拿请假来说,“病假条造假”那可是多少HR心中的痛。要知道,生病时如果和单位请病假,有了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书加病假条,可以少扣很多工资。甚至有的诊所都有专门开“假疾病诊断书”,只要十几块钱,即便身体没问题,诊所也能在没有经过医师亲自诊查的情况下,开出你想要的“疾病诊断书”。HR们对造假是深恶痛绝,但是过度的“严防死守”却也不可取。那么怎样有效又合理的防止员工请虚假病假呢?今天就给大家聊聊“请病假”的那些事儿。
HR可以制定这么一个规定:除了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其他所有休假都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不同的假期类型、假期长短及申请人的级别,都制定相应的审批权限和流程。HR可以拟定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包括病因、预计休假时间、医生姓名、联络方式等等。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以让员工说明情况,并在后续按时补上书面请假手续。同时病假申请单要求员工声明病假真实性,如有虚假或故意夸大,构成严重违纪,公司可以进行处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可以规定,员工在病假期间,其本人或家人定期与企业联系,汇报治疗情况。HR在员工病假期间,可以视情况进行慰问探视,安抚员工情绪,表达公司关怀,员工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企业,方便做好因病缺岗的应对安排。企业应要求员工在休假期满,按时上班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保证对员工到岗情况的监督。如因特殊情况而前期请假手续及证明不全的,应在期满康复后及时提供相关手续及证明。
光说没用,咱还是得有依据,《劳动法》上就规定了6种无效病假。如果仅有一张病假证明,而没有挂号单、病历记录、医疗费发票、检查单等一系列证明。或是提供的病假单、病历本系手写,并无该医院或医师的任何印章,且不能提供其于该日至该院挂号就诊的相关单据,就不能形成完整就诊记录。也就是说,来源不明的“证明”无法证明员工患病就诊的事实,“病假”具有明显的欺诈性。作为医疗机构以及专业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需要符合他们相应的流程以及基本要求。如果说员工提供就诊记录显示的就诊科室与《诊断证明书》显示的科室不一致,而医师却为同一人,那这种情况明显不符合常理。病假本来设置目的在于因病休息,但明明应该休息的“病人”却在外旅游,那肯定是说不过去的。这时员工已经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就算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也是合情合理。公司有相应病假请假制度,作为员工都应严格执行和遵守,拒不提供病假证明的行为,是在对抗用人单位的管理,公司可以依照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有的员工不在本地就诊,由他人代开病假单的情况,单位应该核实该期间员工在外地的证明。现在很多医院的病历和病假证明已是机打,不太可能会出现修改的情况;如果在手写病历和病假证明的情况下出现有明显涂改的情况,致病假证明病假期间与病历不符,医院又未出具证明称涂改为其所为,那病假无效。
单位可以让员工在“指定医院”就诊,并且指定多家医院。比如在公司附近和员工住处附近各指定一家医院;并根据不同的医学分科,指定多家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