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2021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及面试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为通过2021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及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面试点设置情况
面试时间:全市各面试点面试时间统一为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面试开始时间8:00,不分上下半场。
面试点设置情况:市直、恒口示范区(试验区)招聘岗位的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在市直面试点参加面试。各县(区)招聘岗位的面试由县(区)人社局在所在县(区)组织,具体地点及分组人员名单请于2021年6月18日后登录应聘岗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三、市直面试地点及分组
面试地点:安康中学西校区(原安康卫校)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4号
2.市直面试点面试分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办法
按笔试考试类别,市直、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类采用讲微型课形式。各县(区)所有招聘岗位的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讲微型课每个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结构化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计算办法为7名面试考官所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考生所得分。
五、市直面试点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加盖红色“合格”印章)、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21年6月26日上午6:50前到达面试考点,认真查看本人分组名单后在对应的候考室集中。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监测近14天的旅居史及健康状况,在监测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需出示“陕西健康码”或“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考生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信息时和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应摘下口罩)。“陕西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不超过37.3℃),方可参加面试。“陕西健康码”或“行程码”为非绿码,或近14天内有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未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健康观察的,应提前告知市人社局,经组织专业人员评估后,按照防疫要求决定能否参加考试。如面试中考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方可参加面试。
请相关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5.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3)。
联系电话:0915-3212252
附件3:面试考生须知
一、非教师类
1.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考生不得互相交换签条,否则按违纪处理。
2.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按预分组抽签确定面试次序。抽到1号签的考生代表本组考生抽取面试考场序号。
4.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6.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7.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8.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9.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教师类
1.抽签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按缺考处理。考生不得互相交换签条,否则按违纪处理。
2.考生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按要求统一封存。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按预分组抽签确定面试次序。
4.面试开始前自觉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备课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导至备课室,每个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导至面试考场。
5.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所抽课题签内容讲授课程,否则成绩无效。讲课时间为10分钟,讲课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须按所抽课题签内容报告讲课课题,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
7.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讲课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讲课信息或扩散讲课内容。
8.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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