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是一家以工程建筑为主,集勘察设计、工程建造、特色地产、装备制造、资源开发、资产经营、金融服务及物贸、新兴产业等多个业务板块于一体的特大型综合产业集团。中国中铁是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在沪港两地上市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作为全球最大建筑工程承包商之一,中国中铁连续15年进入世界企业500强,2020年在《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50位,在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12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中国中铁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及数量
序号 | 部门 | 招聘人数 | 招聘岗位 |
1 | 董事会办公室 | 2 | 1.公司治理处职员A(主管) |
2.市值管理处职员A(主办) | |||
2 | 办公室 | 5 | 1.综合保密处职员B(主管) |
2.调研处职员B(主管) | |||
3.调研处职员C(经理) | |||
4.调研处职员D(高级经理) | |||
5.信访处职员B(高级经理) | |||
3 | 规划发展部 | 10 | 1.战略管理处职员A(高级经理) |
2.战略管理处职员B(经理) | |||
3.企业管理处职员A(经理) | |||
4.企业管理处职员B(主管) | |||
5.企业管理处职员C(主办) | |||
6.企业改革处职员B(经理) | |||
7.编制管理处职员A(经理) | |||
8.编制管理处职员B(经理) | |||
9.计划统计处职员(经理) | |||
10.商誉与品牌管理处职员(经理) | |||
4 | 财务与金融管理部 | 18 | 1.综合处(总部事务处)职员C(主管) |
2.预算管理处职员A(经理) | |||
3.财务经营和金融管理处职员C(主办) | |||
4.会计信息管理处职员A(经理) | |||
5.会计信息管理处职员B(经理) | |||
6.会计信息管理处职员C(经理) | |||
7.融资管理处(清算中心)职员C(主管) | |||
8.外派机构和财务监察处职员A(经理) | |||
9.外派机构和财务监察处职员B(经理) | |||
10.外派机构和财务监察处职员C(主管) | |||
11.集中核算处(财务共享中心)职员A(助理) | |||
12.集中核算处(财务共享中心)职员B(主管) | |||
13.集中核算处(财务共享中心)职员C(经理) | |||
14.数据管理处(财务共享中心)职员A(主管) | |||
15.数据管理处(财务共享中心)职员B(主管) | |||
16.稽核处(财务共享中心)职员A(主管) | |||
17.稽核处(财务共享中心)职员B(主管) | |||
18.业务管理处(财务共享中心)职员B(经理) | |||
5 | 人力资源部 | 7 | 1.综合处职员B(经理) |
2.领导干部处职员A(高级经理) | |||
3.领导干部处职员B(经理) | |||
4.领导干部处职员C(主管) | |||
5.人才处职员A(主管) | |||
6.人才处职员B(主管) | |||
7.社保处职员A(主管) | |||
6 | 考核分配部 | 3 | 1.业绩考核处职员A(经理) |
2.业绩考核处职员B(经理) | |||
3.分配处职员B(经理) | |||
7 | 科技创新与数字化部 | 2 | 1信息化处处长(处长) |
2.科研与专利管理处职员(高级经理) | |||
8 | 党建工作部 | 2 | 1.青年处职员(主管) |
2.青年处职员(主办) | |||
9 | 经营开发中心 | 8 | 1.市场开发一处职员A(主管) |
2.市场开发一处职员B(经理) | |||
3.市场开发二处处长(处长) | |||
4.市场开发二处职员A(高级经理) | |||
5.市场开发二处职员B(主管) | |||
6.市场开发三处职员A(经理) | |||
7.商务与信息管理处职员A(高级经理) | |||
8.商务与信息管理处职员C(经理) | |||
10 | 投资管理中心 | 12 | 1.综合处职员A(高级经理) |
2.综合处职员B(高级经理) | |||
3.投资开发一处职员B(经理) | |||
4.投资开发一处职员D(经理) | |||
5.投资开发二处处长(处长) | |||
6.投资开发二处职员B(经理) | |||
7.投资开发二处职员C(主管) | |||
8.投资开发三处处长(处长) | |||
9.参股股权投资管理处职员B(主管) | |||
10.运营管理处职员A(高级经理) | |||
11.运营管理处职员B(经理) | |||
12.运营管理处职员C(主管) | |||
11 | 法律合规部 | 6 | 1.法治建设一处职员B(主管) |
2.法治建设二处职员A(主管) | |||
3.法治建设二处职员B(主管) | |||
4.法治建设三处职员A(经理) | |||
5.法治建设三处职员B(主管) | |||
6.权益维护处职员A(主管) | |||
12 | 安全质量环保监督部 | 2 | 1.安全监督处职员A(经理) |
2.应急管理处职员A(经理) | |||
13 | 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组) | 3 | 1.综合处职员A(经理) |
2.综合处职员B(主管) | |||
3.综合处职员C(主管) | |||
14 | 纪委 | 1 | 综合室副处长级纪检员(经理) |
15 | 工会 | 1 | 权益保障女工部职员B(经理) |
16 | 总部事务管理中心 | 1 | 行政管理处职员C(经理) |
合计 | 83人 |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的基本任职要求;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企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还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序号 | 职务 | 基本要求 |
1 | 处长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职称,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
2.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二级企业部门负责人或同职级岗位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二级企业部门副职及同职级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无法对应职级的,应具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3年以上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 ||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二级企业本部工作经历。 | ||
2 | 高级经理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
2.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二级企业部门负责人或同职级岗位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二级企业部门副职及同职级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无法对应职级的,应具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3年以上中层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正高级职称,或高级职称满3年。 | ||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二级企业本部工作经历。 | ||
3 | 经理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
2.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三级企业部门负责人及同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任职经历。无法对应职级的,应具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3年以上相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满3年。 | ||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二级企业本部工作经历。 | ||
4 | 主管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
2.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三级企业部门副职及同职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任职经历。无法对应职级的,应具有大中型企业等单位从事相关业务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或助理级职称满4年。 | ||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
5 | 主办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
2.具有相当于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一般职员岗位工作2年以上任职经历。 | ||
3.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
6 | 助理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
2.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工作安排
中国中铁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中铁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报名。公开招聘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其中,中国中铁系统内单位应聘人员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按文件夹分类以电子压缩包(不得超过20M)形式报送,不接收纸质版等其他材料形式,主要包括如下四类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附件3)。其中,《报名登记表》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签字盖章扫描件,《报名汇总表》只报送电子版。报名登记表直接插入本人近期彩色电子照片,不得另附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有关任职要求的证明、主要工作业绩证明、获奖证明以及年度业绩考核材料等扫描件。
(4)岗位任职资格标准中优先条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核。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人选。
3.笔试、面试。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文字水平等方面。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4.确定建议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综合得分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建议录用人选名单,并在一定期限内公示。
5.办理入职手续。通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选,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入职手续,中铁系统以外或在总部挂职、帮助工作不满一年的,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1.请应聘人员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认真选择报考岗位。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符合应聘资格。
报名联系电话:010-51878163、51878176。
报名电子邮箱:crechr@crecg.com,电子邮件主题按“应聘岗位+姓名+单位名称+现任职务”格式填写,以方便接收和查阅。
2.报名截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的人员,将会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未在要求的时限内作出明确回复或经过多次联系出现电话无法接通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
3.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过程中的交通、食宿自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择期进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行程。
4.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面试或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拟录用人选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问题,如与原单位发生纠纷,影响与中国中铁签订劳动合同或导致中国中铁被起诉或被申请仲裁或给中国中铁带来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取消录用资格,应聘者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6.招聘公告中的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本公告解释权归中国中铁人力资源部。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sxggzp.com/app/article/content/74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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