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镇坪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为辅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定
曾家人民法庭辅警1名(限男性、限镇坪户籍)。
二、工作职责
协助司法警察、法官从事警务安全、庭务保障,协助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协助收集证据等及其他司法警务辅助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双眼裸视5.0以上,身高170厘米以上,符合《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有熟练汽车驾驶以及篮球爱好者优先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5.适宜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取岗位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五、劳务报酬
所聘用岗位均为编制外聘用,试用期3个月满考核合格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1.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被正式聘用,基本工资2600元/月、绩效工资20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连续聘用的,依据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自次年起增加基本工资80元。
2.根据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为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提供电子版个人简历)。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2张。
3.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①:镇坪县人民法院政工
科,联系电话:0915-8820362。
报名地址②: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路19号,即安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楼408室,工作时间9:00-12:00时,13:00-17:30时。
咨询电话:0915-8185989。
网上报名投递邮箱:
195022412@qq.com。(附上个人简历,邮件标题必须备注报名单位及岗位信息,个人简历需提供联系方式、报名单位及岗位名称,备注模糊或无按要求备注我公司不给予职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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