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处置各类应急突发事件,保障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经研究,拟为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开招聘一批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安特警警务辅助人员15名(其中:面向复退军人招聘7人,面向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招聘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4.年龄在18周岁至26周岁(1996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限男性;
6.高中(含中专、技校、职业高中)以上复退军人;
7.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高170cm以上,体型匀称,身体健康。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现役军人;
5.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安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网站以及其他媒体上公开发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8月1日至8月9日工作日工作时段(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公安高新分局一楼(高新大道与创新一路交汇处东南侧)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咨询电话:0915—8190533。
(二)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公安高新分局统一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于8月上旬组织实施,具体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笔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于8月中旬组织实施,具体另行通知。笔试考试范围: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和公安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体能测评成绩、笔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60%﹢笔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体能测评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按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测评成绩高者为先,只递补一次。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五)政治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根据考评、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于8月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
四、培训、聘用和薪酬管理
(一)培训管理
培训由公安高新分局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1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含集中培训期)。
(二)聘用管理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安康高新千里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安高新分局组织负责使用、管理和考核。
(三)薪酬管理
公安特警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参照《安康市市直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社会保险金按照省市规定依法依规办理。
安康高新区公安特警警务辅助
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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