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以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市编委办《关于安康市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安编办发〔2010〕93号)规定,安康市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安康市社会经济普查中心统计管理工作人员1名(专业详见附件“安康市统计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应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1986年11月23日至2004年 11月22日);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其中,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k.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rsj.ankang.gov.cn)、安康市统计局(https://tjj.ankang.gov.cn)、安康统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市政府大院前楼市统计局政办科(房号511)。联系电话:0915-3220095,联系人:姜才深。
3.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要件。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电子扫描件;2.《报名表》纸介质及扫描件;3.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寸电子版面;4.本人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需有本人签名)纸介质及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扫描件。现场报名需按规定提交全部资料,网上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57355937@qq.com,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凡通过网上报名的由市统计局负责在面试前一天,对应聘人员按规定提交的报名要件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
4.面试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
(三)面试
1.面试由市统计局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在安康市统计局网站和安康统计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2.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按要求在安康市统计局网站、安康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成绩。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由安康市统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安康市统计局组织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安康市统计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康统计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安康市统计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一是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安康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务必持有“二码一证”(即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是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体温正常(不超过37.3℃)出示“陕西一码通”“行程码”显示均为“绿码”保持一米间距,方可进入报名地点、面试场所。三是应聘者在报名、面试期间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时可摘下口罩)。四是应聘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原件、复印件(留存)。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二码一证、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2.招聘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咨询电话:0915-3220095(安康市统计局)
监督电话:0915-3212252 (安康市人社局)
附件:
安康市统计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安康市统计局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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