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结合教职工队伍实际,经研究,拟招聘部分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全日制高职(大专)应届毕业生,党员和团学干部优先。
二、招聘岗位
2023年计划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见《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2.年龄不超过23周岁(退役军人不超过2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不良记录,学习成绩良好,能顺利毕业。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6月27日在学院网站发布《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个人报名。6月28日上午8:00至6月30日下午17:00,有意愿报考的毕业生均在本人所在二级学院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及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并于7月3日12:00前将初审合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及相关复印件统一交组织人事处人事科,组织人事处复审后将结果反馈各二级学院。
4.考察考核。考核工作于7月5日进行,由组织人事处牵头,各用人部门具体实施。考察考核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岗位适应能力考核。
5.体检公示。依据考察考核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成绩依次替补。体检合格人员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6.审核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学院审定后,由组织人事处、用人部门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协议书(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不少于两年),落实相关待遇。
五、待遇及管理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待遇均按照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协议人员,纳入学院编制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3.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聘期满4年,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者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否则自动解聘。
5.学院不承诺解决编制问题。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代理招聘事宜。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医学院:魏老师 817762718009151931
护理学院:秦老师8177681 15769186918
师范学院:骆老师8171080 15909152539
工程学院:陈老师8171102 18792896322
组织人事:张老师8177631 1330915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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